一、承租人的装修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承租人装修费用承担问题需分情况判断。
若经出租人同意装修,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费用承担。无约定时,若装修形成的附合部分,租赁期间届满或合同解除,除另有约定外,承租人不得请求出租人补偿;但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可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且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例如,甲租乙房屋,经乙同意装修,合同未约定费用承担,租赁期满,甲不能要求乙补偿装修费;若因乙违约致合同解除,甲可要求乙赔偿剩余租期内装修残值损失;若甲擅自装修,费用自担,乙还能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
二、承租人装修致房屋受损责任谁来承担
一般分以下情况确定责任承担方:
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装修,造成房屋受损,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若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修,对因正常装修造成的轻微损耗,承租人通常无需担责;但因承租人过错致房屋受损,如装修操作不当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仍要担责。若因装修材料质量问题等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致房屋受损,且符合约定或法定情形,责任可能由材料供应商或装修公司承担。
三、承租人装修受损房屋修缮费用谁该负责
一般情况下,若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或根据房屋性质使用租赁房屋,致使房屋受到损耗而装修受损,修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有维修租赁物的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若因承租人过错致使房屋装修受损,修缮费用由承租人负担。《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若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对装修受损修缮费用有明确约定,则按约定执行。
在探讨承租人的装修费用由哪一方承担时,除了明了这个核心问题的答案,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装修后的添附物归属问题,如果装修经过出租人同意,没有约定装修费用承担及添附物归属,合同期满或解除时,能拆除的添附物可由承租人拆除;不能拆除的,若租赁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双方可协商补偿。另外,若承租人擅自装修,给房屋造成损坏的,还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您对承租人装修费用承担后的其他法律问题仍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员为您答疑解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