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检察机关指控许某两项受贿罪和两项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包括放贷收息59.5万元和高价交易红木家具20.2万元;滥用职权罪则是违规为亲属项目办理规划许可致配套费未征回,以及不履行催缴职责使另一公司配套费未征回。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某,与承办检察官沟通,确立了“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
针对受贿罪,陈晓伟律师进行了精细化拆解。对于放贷收息,他没有简单否认事实,而是从权钱交易本质出发,引用权威案例,从双方关系、借款需求等五个方面论证这是合法民间借贷。同时提出即使认定受贿,数额计算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标准。对于高价交易,他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切入,指出价格认定弹性大,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且请托人无需行贿。
在滥用职权罪方面,陈晓伟律师进行了体系化辩护。通过梳理政府文件,指出催缴配套费并非许某法定职责;强调开发区特殊定位和政策环境,缓交配套费是工作惯例;依据司法解释,说明配套费可追回,案发前已大部分追缴,不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虽然法院最终认定许某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但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受贿罪中,放贷收息金额从59.5万元核减为24.1万元。这一结果体现了陈晓伟律师精细化辩护的显著成效,大幅降低了犯罪金额,为整体量刑减轻奠定基础。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从事法律工作,2009年开始执业。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等多个重要职务的担任者,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他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在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
在这个案件中,陈晓伟律师展现了其专业的法律思维路径。他精准界定请求权基础,从不同角度论证法律适用,巧妙应对证据瑕疵。他没有放弃任何一个辩护点,全面维护当事人权益,彰显了刑事律师在疑难复杂案件中的关键作用。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自己的职业立场,始终以当事人利益为出发点,为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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