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睿自2017年开始在河南航创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承办过上百起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
这起案件的被不起诉人甲是新乡市XX公司法人,乙曾因盗窃罪被判刑,丙也牵涉其中。20XX年,三人因涉嫌非法经营,先后被决定取保候审。新乡市公安XXY分局侦查终结后,以非法经营罪将甲、乙、丙移送起诉。
原来,20XX年7月29日甲注册了新乡市A公司,乙在同年9月多次购买手机,11月又购买了“XX”群控软件。甲、乙自11月之后购置设备、注册账号,利用群控后台为XX主播直播间增加在线观看人数获利,涉案金额达224086元。
郭睿接手案件后,敏锐地识别出法律关键点。他反复审查证据,发现公安机关立案前涉案手机已全部售出,物证消失;涉案的“XX”群控软件也已失效,无法恢复直播间内容。基于这些情况,他采取了深入审查证据、与检察机关沟通等策略,指出案件存在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
经过郭睿的努力以及检察机关的审查和退回补充侦查,最终,检察机关认为新乡市公安XXY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甲、乙、丙不起诉。同时,扣押的涉案物品和钱款也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郭睿秉持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职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在这起案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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