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充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黄明律师凭借出色的专业能力,为委托人张X成功追索全部本息及维权费用。2025年2月,张X的朋友瞿X以投资项目资金周转为由,向其借款12万元,张X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并让瞿X出具了《借条》和《借款承诺书》。还款期限届满后,瞿X仅偿还3.6万元,剩余8.4万元本金及利息未付。张X委托黄明律师向法院起诉。
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二,一是剩余本金及利息的计算是否准确,二是《借款承诺书》中关于由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等维权费用的约定是否有效。面对这些问题,黄明律师制定了一系列关键法律行动。他强化证据优势,向法庭系统提交银行转账凭证、《借条》《借款承诺书》及还款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闭环。精准计算与适时调整诉请方面,精确计算利息,庭审中调整利息计算起止点,撤回“违约金”请求,使诉求更聚焦合法。在力主支持维权费用上,阐明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法,提交委托代理合同及支付凭证证明费用已发生。被告虽未到庭但提交书面答辩对律师费承担提出异议,黄明律师当庭有力回应,指出被告应受《借款承诺书》约束。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黄明律师一方的证据和代理意见,判决被告瞿X偿还借款本金84,000元,按约定支付逾期利息,承担律师费3,000元以及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在本案中,黄明律师精准运用证据价值,进行专业的诉请设计与庭审应变,成功实现维权成本转嫁,还提供了规范的交易文本范例,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利益。
黄明律师2023年开始在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执业,,服务于南充地区。他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逾100件,在债权债务辩护领域成功办理70余件案件,专精于诈骗罪、开设赌场罪等案件。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展现出专业与负责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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