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期间租赁物损毁由谁承担
租赁期间租赁物损毁的责任承担需分情况确定。若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损毁,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比如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坏。
若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在此情形下,若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租赁物损毁,一般根据公平原则分担损失。
二、租赁期间租赁物产生的收益归谁所有
一般情况下,在租赁期间,租赁物产生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条规定,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除非租赁合同双方对收益归属另有约定。这是因为在租赁关系中,承租人通过支付租金获得了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权,在合理使用租赁物过程中产生的收益,从公平和鼓励使用的角度,通常应归承租人。例如,承租人租种一块土地,土地上收获的农作物等收益在无特别约定时就归承租人。所以,若无特别约定,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用带来的收益享有所有权。
三、租赁期间租赁物损坏谁承担责任
租赁期间租赁物损坏责任承担需分情况判断。若因承租人使用不当或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致租赁物损坏,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若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如租赁物本身质量问题、自然损耗等,承租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出租人自行负责维修,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若因第三人原因导致租赁物损坏,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若承租人及时通知出租人并对防止损失扩大采取措施,相关合理费用可要求出租人承担。
关于租赁期间租赁物损毁由谁承担的问题,除了基础的责任划分,实践中还有几个关联疑问需要明确:比如承租人正常使用导致的合理损耗,通常无需担责,但若是故意或重大过失损坏,就需承担修复或赔偿义务;另外,租赁物损毁后是否影响租金支付、出租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也是常见纠纷点。如果您在租房、租设备等场景中遇到具体损毁纠纷,不清楚责任界定、赔偿计算方式,或担心出租人索赔不合理,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帮您分析具体情况,给出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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