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行业中,有这样一位能力卓越的律师——孙培伦,他是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同时还担任该所刑事及民商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孙培伦律师已经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他拥有新疆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出色的办案能力,赢得了业内的广泛认可,被称为中国法学界优秀学者型律师,还担任某大型央企常年援助顾问、某区政府法律顾问成员。
孙培伦律师执业多年来,累计代理案件数千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占比近50%,涉案总金额超过100亿元。他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注重从情理、法律、社会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擅长在复杂案件中突破传统辩护思路,通过技术性辩护与战略性谈判结合,最大化维护客户权益。其擅长领域包括刑事辩护、企业合规、重大民商事诉讼、民商事诉讼策划。
下面为大家介绍孙培伦律师所代理的一起典型案例。2021年XX月29日,原告新XX公司与被告郑XX签订《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建被告位于XX市X群众文化活动中心的木制品工程。合同总价为295,236元,工期至2021年6月15日,验收期为20天,逾期未验收视为合格。同时合同还明确若被告逾期付款,需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及守约方因维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
原告依约于2021年10月完成施工,但被告仅支付104,276元,余款长期拖欠。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2年12月向新疆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则辩称工程未经验收,且原告所用多层板材及龙骨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拒绝付款,同时请求法院调低违约金。
孙培伦律师(新疆世源律师事务所)代理原告处理此案。他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证据,提交《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完工后双方确认的施工面积测量记录、通话录音等,申请证人周XX出庭作证,强化“视为验收合格”的主张。精准适用合同条款与法律规定,依据合同约定反驳被告“未验收不付款”的抗辩,引用《民法典》相关规定论证原告各项诉求的合法性。在庭审中,律师配合法院对违约金合理性进行审查,接受法院酌定调整,确保核心权益不受损。同时针对被告提出的质量问题,指出其未提供有效证据不应采信。并且充分利用合同中“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的约定,提交相关证据,确保该项费用获法院全额支持。
最终,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被告郑XX需支付工程款182,145.06元、违约金10,000元、律师费15,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745.74元,由被告承担4,190元。
这一案件充分体现了孙培伦律师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通过合同解读、证据构建、违约责任论证及诉讼策略优化,切实维护施工方合法权益的专业价值。无论是破解“未验收拒付”困局,保障合同约定权益落地,还是平衡违约金主张与司法裁量等方面,他都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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