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算时未履行合同怎么处理
在清算时若未履行合同,首先需判断合同性质。若为双务合同,一方未履行,另一方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或不安抗辩权。
对于已届履行期但尚未履行的部分,应停止履行。清算组可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若决定继续,需对相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未履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若决定不再履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相对方有权要求清算组承担违约责任,以弥补其因合同未履行遭受的损失。总之,清算时未履行合同要依具体情况,合理运用法律规定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二、清算时未履行合同怎么样处理
清算时未履行合同的处理需区分清算主体。若为公司清算,根据法律规定,清算组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若决定继续履行,应支付相应对价;若决定解除,对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可申报债权,赔偿数额以实际损失为限。
对于破产清算,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履行,但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三、清算时未履行合同如何处理
清算时未履行合同的处理,一般分两种情况。若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若为非破产清算,清算组应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和清算目的,与合同相对方协商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协商解除合同的,应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继续履行的,应确保合同履行符合清算利益。
当我们关注清算时未履行合同怎么处理的时候,除了清算组可依法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合同外,还有两个紧密关联的问题需留意:一是解除合同后,未履行部分的违约责任该由清算主体还是原合同相对方承担?若涉及违约金赔偿,需结合合同条款与清算组履职情况判断;二是未履行合同中隐含的债权债务,是否需纳入清算债权申报范围?比如供货方未交付货物对应的货款债权,能否被认定为有效清算债权。若你在企业清算中遇到未履行合同的具体纠纷,或是对违约责任承担、债权申报细节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你理清思路,规避潜在风险。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