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公证给对方的行为有没有效
房子公证给对方是否有效需分情况判断。若公证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该公证行为一般有效。
例如,双方基于自愿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并进行公证,合同内容合法合规,那么公证有效,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赠与。但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或公证事项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比如为逃避债务将房屋公证给他人,这种情况下公证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此外,若房屋存在权利瑕疵,如被抵押、查封等,公证也可能影响其有效性。
二、房子公证给子女,离婚是否还能分割
房子公证给子女后,离婚时通常不能再分割。房屋公证给子女,一般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赠与行为经公证后具有较强法律效力,房产所有权通常已转移至子女。离婚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此时该房屋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夫妻双方都丧失对房屋的所有权,所以不能再对其进行分割。
不过,若存在特殊情况,如受赠子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赠与行为可能因损害其利益而被撤销;或者有证据证明赠与并非真实意思表示等,需经法院判决撤销赠与,房屋恢复为夫妻共同财产后,离婚时才能分割。
三、房子公证给子女后离婚还能分割不
房子公证给子女后,一般不能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产公证给子女,通常视为夫妻双方对子女的赠与。赠与公证后,若无法定撤销情形,赠与行为即生效,房产所有权转移至子女。
法定撤销情形包括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若不存在这些情形,夫妻离婚时该房产已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再进行分割。所以,正常情况下夫妻离婚不能分割已公证给子女的房子。
关于房子公证给对方的行为有没有效,除了要明确公证文书本身的证明效力,还需关注两个紧密关联的关键问题。其一,公证后是否必须办理房产过户?需注意我国不动产以登记为物权变动生效要件,仅公证未过户的话,对方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后续若遇产权纠纷仍可能存在风险;其二,若公证后一方反悔,该公证是否可撤销?只有符合法定情形(如受欺诈、胁迫或公证内容违法),才可申请撤销公证,否则公证仍具法律效力。若你正面临房产公证后的过户疑问、反悔纠纷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帮你理清房产权益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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