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迁财产分配反悔后怎么办
1.已签有效动迁财产分配协议后反悔,可能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约并担责,比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2.若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反悔方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或变更。撤销权行使有时间限制,一般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九十日内行使。经审理符合条件,会有相应判决或裁决。
二、动迁财产分割问题如何解决
1.确定动迁财产性质与归属,私房补偿归所有权人,公房共同居住人等也可能参与分割。
2.当事人先自行协商,根据动迁政策和产权情况确定份额,达成一致后签分割协议。
3.协商不成可申请第三方调解,如让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促成调解协议。
4.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综合多因素公平分割动迁财产。
三、动迁财产分配如何进行
1.公房动迁:补偿款由承租人和同住人共有。同住人要在拆迁许可证核发时,有本市常住户口,实际居住超一年,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居住困难。分配一般均等,也会考虑实际居住和经济状况。
2.私房动迁:产权人是补偿对象。产权人去世,补偿款作遗产,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分配。同时会结合实际居住人、对房屋贡献等确定分配方案。
当面临动迁财产分配反悔后该怎么办呢?首先要明确,反悔行为不一定能得到法律支持。如果是在合法合理的协商范围内反悔,可尝试与相关方重新沟通,说明理由,看能否达成新的分配协议。但若是已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分配协议后反悔,且无正当理由,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比如可能要按照协议约定进行赔偿等。动迁财产分配涉及诸多利益与法律规定,你是否因反悔而感到困扰呢?若对反悔后的处理方式、违约责任承担等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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