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形下不宜采用口头合同
在标的额较大、合同内容复杂、履行期限较长的交易中,不宜采用口头合同。如不动产买卖、大型设备采购、长期的合作项目等。这类交易涉及大量资金、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较长的履行周期,口头合同难以明确各方具体权利义务、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举证困难,难以证明合同具体约定,导致自身合法权益难以维护。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等,也不能采用口头合同,否则可能因形式不合法而导致合同效力存在瑕疵。
二、什么情形下需承担连带赔偿
以下常见情形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是共同侵权行为,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应承担连带责任。二是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教唆、帮助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若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教唆者、帮助者与监护人按过错承担相应责任。三是共同危险行为,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行为,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四是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用户侵权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对损害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五是在保证合同中,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什么情形下可以认定自首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自首需同时满足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条件。自动投案指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未被群众扭送时,主动、直接向司法机关等投案;罪行未被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也视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特别自首要求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若如实供述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属同种罪行,可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罪行较重的,一般应从轻处罚。
在探讨什么情形下不宜采用口头合同的时候,我们知道口头合同虽便捷,但存在诸多风险。比如涉及金额较大的交易,一旦出现纠纷,很难举证。还有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期间情况多变,口头约定易引发争议。另外,权利义务关系复杂的合同,口头形式难以清晰界定各方责任。当面临这些复杂情况时,若你对口头合同的风险把控、如何选择更合适的合同形式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建议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帮你做出更明智的决策,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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