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期徒刑判决生效之日是指哪一天
有期徒刑判决生效之日的确定需分情况。
若一审判决,当事人在收到判决书后有10天上诉期,检察院有10天抗诉期。若在该期限内,当事人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上诉、抗诉期满之日判决生效。比如1月1日收到判决书,上诉、抗诉期到1月11日,若期间无上诉、抗诉情况,1月11日就是判决生效日。
若是二审判决,因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作出判决的日期就是判决生效日。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自宣告或送达后立即生效。
二、有期徒刑判决书应该给谁
根据法律规定,有期徒刑判决书应当送达给以下主体: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这能让当事人知晓判决结果,保障其知情权,以便决定是否上诉等;法定代理人可在当事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代为行使权利;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则能协助当事人理解判决内容并提供法律帮助。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这是为了让检察院监督判决是否合法、公正,若检察院认为判决有错误,可依法提起抗诉。被告人的近亲属。近亲属与被告人关系密切,告知他们判决情况,体现了对其知情权的尊重。未成年被告人的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这有助于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矫治和帮扶。
三、有期徒刑判决从是从判决开始吗
有期徒刑的刑期不是从判决开始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判决执行之日”一般指罪犯被送交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的日期。而“先行羁押”是指在判决生效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比如某人在判决前已被羁押了3个月,之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那这先行羁押的3个月会折抵刑期,实际执行剩余9个月刑期。
当我们探讨有期徒刑判决生效之日是指哪一天的时候,这里面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判决生效之日并非单纯的宣判日期,而是经过法定程序后最终确定的日期。比如上诉期届满,当事人未上诉,判决即生效;或者二审终审后判决立即生效等情况。了解判决生效之日对于后续的服刑安排、权利保障等都至关重要。如果您对有期徒刑判决生效之日的具体确定方式、生效后的影响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会为您精准解答,消除您心中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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