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离婚时安置房无房产证,首先要明确该安置房性质及来源。若属夫妻共同财产,虽无房产证,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房屋的居住、使用权益进行判决。
对于居住权的分配,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婚姻关系存续时间、有无其他住房等因素,将房屋的居住、使用权判给一方,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待房产证办理下来后,若双方对房产分割有争议,可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分割处理。届时,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房屋的出资、建造等情况,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离婚时安置房如何分割
离婚时安置房分割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安置房为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一般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若是婚后基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安置房,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可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判决。比如考虑双方对房屋贡献大小,适当照顾抚养子女一方、无过错方等。
若安置房是因一方婚前房屋拆迁所得,且拆迁政策基于对个人房屋的补偿,一般也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如果存在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过扩建、添附等情况,对于扩建、添附部分对应的价值可进行分割。
三、离婚时安置房补偿标准是多少
离婚时安置房补偿标准并无统一固定数额,需综合多因素判定。
首先看安置房性质。若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比如考虑房屋来源,是一方婚前个人房产拆迁置换还是婚后共同财产购买。若为婚后购买,通常均等分割。
其次,评估房屋价值,可采用市场评估价、重置成本价等方式确定。比如按市场行情估算其当前价值。
再者,考虑双方对房屋贡献等因素。若一方对房屋装修、扩建等有较大投入,可适当多分。
实际补偿时,可能采取房屋归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货币补偿;或双方竞价取得房屋;或对房屋进行实物分割等方式,具体依实际情况和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而定。
当面临离婚时安置房没有房产证的情况,确实会让人感到棘手。除了在分配时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外,后续还可能面临诸多问题。比如,在未取得房产证期间,房屋的实际权益归属可能存在变数,后续办理房产证时的手续办理、费用承担等也容易引发争议。若你在离婚涉及安置房且无房产证的问题上,对如何保障自身权益、后续手续办理流程等还有疑问,不要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你详细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帮你理清思路,妥善处理这一复杂情况,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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