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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房产初始登记的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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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9433人看过
导读:1、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的登记申请表,提交有关证件2、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3、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以便确认产权。

最新房产初始登记的程序有哪些?

房地产登记的类型有初始登记、预告登记、变更登记等登记类型。那么,最新房产初始登记的程序有哪些?在房产初始登记的程序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房产初始登记的程序中,需要注意哪些细节问题?

房产初始登记的程序:

1.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的登记申请表,提交有关证件。

在登记时,法人、其他组织应使用法定名称,由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请;自然人应使用身份证上的名称;直管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

权利人、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主管机关颁发的证件、证明,如工商颁发的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自然人要提交身份证 、护照等;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除提交其所代理的权利人、申请人的有效证件外,还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权利人或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予公证。如手续完备,登记机关受理登记。

2.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主要是审核查阅产权档案、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核实房屋权属来源。

3.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以便确认产权。

4.对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法规政策、没有矛盾纠纷的申请登记进行最后的确认批准,将房屋权属证书颁发给房屋权利申请人。文件要求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30日内做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权利人。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在受理登记后2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在受理登记后1个月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律图小编为您炸牛奶隔离这篇文章。我们知道:房屋产权登记是确定房屋权属清晰的核心。只有经过登记的房屋产权,才没有权力瑕疵。所以,实践中,小编提醒有关房屋的产权人一定要重视房屋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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