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还适合办理取保候审
以下情况适合办理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旨在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或其家属可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办案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
二、哪些情形下不适合办理取保候审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形通常不适合办理取保候审:
首先,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比如有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有再次犯罪的潜在可能,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
其次,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这类犯罪性质严重,一旦取保候审可能引发更严重后果。
再者,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为保证司法程序顺利进行,此类情况不适合取保。
另外,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为保障相关人员安全,一般不允许取保。
最后,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这类犯罪嫌疑人主观上逃避法律制裁,不适合取保候审。
三、办理取保候审后哪些情况会被撤销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以下情况可能导致其被撤销: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未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报告,在传讯时未及时到案,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司法机关可撤销取保候审,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若经过侦查、审查起诉等,发现被取保候审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存在《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应当撤销案件,同时撤销取保候审。
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如案件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过程中,司法机关认为需要对被取保候审人变更为其他更严厉的强制措施,如逮捕等,也会撤销取保候审。
当我们探讨什么情况还适合办理取保候审时,其实存在多种情形。例如犯罪嫌疑人可能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或者犯罪嫌疑人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又或者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若你正面临类似情况,对取保候审的办理条件、流程等仍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读,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助你更好地应对相关法律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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