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可以公积金还组合贷吗
夫妻是否能够利用公积金共同偿还组合贷款
完全可行。夫妻双方可共用贷款并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如若配偶中有一方以公积金贷款形式进行购房,则只能由债务方独自承担还款义务,直至所有贷款偿清为止。在此情况下,夫妻购买房产即可动用两人的住房公积金作为资金来源。在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过程中,借款人均应当展示出充分的法律行为能力;
同时,还需提供包含公积金缴纳记录(或住房公积金卡片)在内的身份证件、户口簿以及婚姻状况等相关文件;其本人亦应在单位持续一年(含1年)以上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且连续6个月(含6个月)以上保持较高的每月缴存金额,并且个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余额需足以支撑全额借款需求;于个人购、建、翻、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后五年内,购买房屋者均可向银行提出购房贷款申请;
至于首付款方面,无论借款人首次还是第二次申请贷款,都必须支付购房款项的至少百分之二十(即20%)作为首付款;
最后,申请人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个人信誉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实力。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变更吗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为了使得变更抚养权的过程更顺畅,我们会极力倡导原定监护人与新拟定监护人彼此间能够坐下来进行开放而坦诚的对话。
如果在面对变更抚养权这个议题时,离婚的一方和另一方已经能达成共识,那么他们可以自主地制定一个关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协议;
只需要在协议中明确变更抚养权的具体事项,并且确保该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标准且是双方完全自愿签署的,那么此协议一经双方签名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必再去法院办理变更手续。《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三、夫妻双方可以冻结对方的银行卡吗
通常情况下,夫妇中的一方无法单独对另一方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境中,例如一方涉嫌隐藏或转移婚姻阶段内的共有财产,亦或是牵扯到经济上的纠纷时,配偶的另一半有权通过向上诉法庭提出起诉,同时申请实施财产保全行动,并授权法院进行被告方的银行卡冻结。在这种情况下,财产保全的实施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申请者务必提供足够的担保,以防误判导致对方遭受损失。若是缺乏合理的解释及合乎法规的程序流程,擅自冻结他人的银行卡将构成违法行为。总的来说,能否顺利冻结对方的银行卡主要依赖于实际发生的法律事件及相关证据,以及上诉法庭的严谨审查与判断。
夫妻可共同用公积金还组合贷款。若一方已用公积金贷款购房,需独自偿还。申请时需展示法律行为能力,提供公积金缴纳记录等证件,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月缴存余额足够支撑贷款。购房后五年内可申请,首付款至少20%。申请人需有稳定收入、良好信用和还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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