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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合同的房子可以退还定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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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2 · 1378人看过
导读:"购房双合同"指买卖双方为避税签署的两份法律效力等同但形式各异的合同。公开合同用于伪装,阴合同反映真实交易。法院通常只认定阳合同中关于房价定价的部分无效,阴合同视为有效。若消费者权益受损,可依据定金条款或违约赔偿条款维权。
双合同的房子可以退还定金吗

一、双合同的房子可以退还定金

1、“购房双合同”这一名词用来描述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所签署的两个份完全不同但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合同,其目的主要在于规避国家税款的征收。

其中,对外公开的那份合同更多的是以虚构的名义存在,主要功能是为逃税提供便利;

而另一份内部使用的合同,则反映了买卖双方真正的交易意愿和交易内容。

阴阳合同并未直接干扰或损害国家利益,因此针对与房价有关的有效性问题,法院会仅判定阳合同中涉及房价定价的部分失效,而其他内容仍将维持原状保持其合法性。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阴合同被视为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因此往往会被认为是有效的合同。

在此种情况下,若有一方试图通过声称合同无效解除合同,那么为维护公平正义,另一方应当积极履行相关义务。

2、对于选择采用“双合同方式”购买房屋的消费者来说,如果他们发现实际履行过程并不符合预期,他们有权依据合同中的定金条款向卖方请求退还定金。

同时,若发现对方违反合同规定,拟购买者亦可提出违约赔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双合同的房子可以退定金

1、“购房双合同”这一名词用来描述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所签署的两个份完全不同但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合同,其目的主要在于规避国家税款的征收。

其中,对外公开的那份合同更多的是以虚构的名义存在,主要功能是为逃税提供便利;

而另一份内部使用的合同,则反映了买卖双方真正的交易意愿和交易内容。

阴阳合同并未直接干扰或损害国家利益,因此针对与房价有关的有效性问题,法院会仅判定阳合同中涉及房价定价的部分失效,而其他内容仍将维持原状保持其合法性。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阴合同被视为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因此往往会被认为是有效的合同。

在此种情况下,若有一方试图通过声称合同无效来解除合同,那么为维护公平正义,另一方应当积极履行相关义务。

2、对于选择采用“双合同方式”购买房屋的消费者来说,如果他们发现实际履行过程并不符合预期,他们有权依据合同中的定金条款向卖方请求退还定金。

同时,若发现对方违反合同规定,拟购买者亦可提出违约赔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1、“购房双合同”这一名词用来描述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所签署的两个份完全不同但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合同,其目的主要在于规避国家税款的征收。

其中,对外公开的那份合同更多的是以虚构的名义存在,主要功能是为逃税提供便利;

而另一份内部使用的合同,则反映了买卖双方真正的交易意愿和交易内容。

阴阳合同并未直接干扰或损害国家利益,因此针对与房价有关的有效性问题,法院会仅判定阳合同中涉及房价定价的部分失效,而其他内容仍将维持原状保持其合法性。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阴合同被视为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因此往往会被认为是有效的合同。

在此种情况下,若有一方试图通过声称合同无效来解除合同,那么为维护公平正义,另一方应当积极履行相关义务。

2、对于选择采用“双合同方式”购买房屋的消费者来说,如果他们发现实际履行过程并不符合预期,他们有权依据合同中的定金条款向卖方请求退还定金。

同时,若发现对方违反合同规定,拟购买者亦可提出违约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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