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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罪量刑金额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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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9 · 2760人看过
导读:定罪标准:传销活动参与者达120人或资金超250万视为严重社会危害;曾受刑或行政处罚者再发展60人以上属极端危险。量刑:一般案件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刑期五年以上,罚金更高。
传销罪量刑金额和人数

一、传销罪量刑金额和人数

在对犯罪行为进行定性分析时,我们将依据以下明确规定的定罪标准

(一)当组织或领导人员参与传销活动的人数累计达到120名以上时,将被视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二)直接或间接获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的总金额达到250万元以上,也将被视为达到一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

(三)如果涉案人员曾经因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而受到过刑事制裁,或者在过去一年内因为参与此类活动而接受过行政处罚,那么他们再次直接或者间接地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的数量若累积达到60名以上,则会被认为是极端危险的行为。在量刑方面,根据法规,一般情况下,对于涉及传销活动的案件,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处以罚金

然而,若是情节特别严重的,其刑期将会延长至五年以上,同时还会伴随有高额罚金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传销罪调查期为多少天

在普遍情况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涉及刑事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公安机关通常会给予为期14日的拘留期限;而如若面对流窜作案、累次作案或有组织团伙作案等重度案件嫌疑人时,其最长拘留期限可延长至长达37日。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期间如若相关条件仍不满足,则需要进行相应司法程序以更改强制性约束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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