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没办房产证可以卖吗
我要向大家明确指出,商品房在没有取得房地产权证之前是无法进行交易的。这也是以符合法律规定为前提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几类房地产是不允许进行转让的,其中就包含了那些未经依法登记并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因此,在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进行买卖无疑是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六种类型的房产:(1)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是却不满足法律所规定资格条件的;
(2)由司法机构以及行政机构依法作出裁定,决定采取查封或其他形式来限制房地产权的;
(3)依法被收回收地使用权的;
(4)涉及多方所有权的房产,如果未经其他所有人以书面形式达成共识的,也不可以进行转让;
(5)产权存在争议的;
(6)还未依法申请并获批领受权属证书的。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商品房产权到期后要怎么办
在商品房所占有的使用权限到期之后,是允许进行续期申请的。只要符合续期条件,且成功获得审批,便可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应数额的土地出让金,从而使使用权得以延续下去。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位于具有七十年使用年限住宅用地之上的商品房而言,当其使用权限到期后将会自动续期,无需另行申请。关于房屋以及土地的产权问题,实际上是包含着两个主要部分,即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
其中,房屋所有权是永恒不变的,而土地使用权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被设定为四十年、五十年或者七十年不等,在期限届满之时将自动进行续期处理,同时所需支付的续期费用也将依照当时的情况适当上调,具体为1%-10%之间(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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