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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可以公积金贷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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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6 · 2020人看过
导读:您符合办理此业务的资格。贷款主要服务于已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员工。需满足: 1.申请人需拥有所在行政区的居民户口或永久居住权; 2.连续一年(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新入职员工需连续缴存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参与拆迁安置房实施。满足这些条件即可申请。
安置房可以公积金贷款么

一、安置房可以公积金贷款

您当然具备此资格办理该项业务。贷款的主要服务群体为已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且拥有完全民法行为能力的在职员工。在此基础上,为了确保申请流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还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首先,申请人必须具有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居民户口或者永久居住权证明;

其次,在提交贷款申请时,您必须保持连续一年(含)以上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状态,对于刚刚入职的职工来说,则应保证连续六个月(含)以上的正常缴存记录;

最后,申请人必须实际参与到拆迁安置房的实施过程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安置房可以租住吗

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并未对安置房的租赁实施明文禁止。通常来说,安置房种类繁多,包括了一般的安置房以及特定对象的定向安置房两种类型。特殊的是,定向安置房被视为参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产之一。

然而,尽管法律并未明示限制这类房产的租赁行为,实践中定向安置房也能够进行出租操作。需注意的是,具备一定条件的安置房同样享有出租权利。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当安置房购置满五年、且已经全面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之后,便可进入市场公开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您作为所述行业的从业人员,具有办理本项业务的资质。我方提供的贷款项目主要面向在相关行业中已按照规章制度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员工。在此前提下,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必须持有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居民户口或享有永久居留权;其次,申请人须保持连续一年(含)以上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记录,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则需要连续缴存满六个月(含)以上;最后,申请人还需实际参与到拆迁安置房的建设过程之中。只要满足上述所有条件,便可向我们提出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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