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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没签合同不想租了能否退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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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4 · 3204人看过
导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即使房屋租赁合同是口头约定的,且未明确租赁期限或约定不明确,承租方也有权在合理期限内事先通知出租方后随时终止合同。这一规定保障了承租方的权益,允许他们在没有长期束缚的情况下灵活调整租赁关系。然而,承租方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必须确保给予出租方合理的通知期限,以便出租方有足够的时间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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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房子没签合同不想租了能否退还房租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即使双方仅以口头形式达成房屋租赁协议,且未对租赁期限作出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晰时,承租方仍享有随时终止该租赁合同的权利,但前提条件在于,其需在赋予之合理期限内事先向出租方发出正式告知。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租房子没到期房东把房子卖了怎么办

租赁契约尚未到期之时,若业主决定出售房屋,应于买卖行为发生前适当期限内向承租方发出通知,允许其享有优先购买权。

若承租方未能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明确表达购买意愿,则业主可自由将房屋售予他人;

在此种情况下,承租方有权继续执行原有的租赁协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租房子没签合同不想租了能否退还房租”,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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