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界定是否受贿罪
在该犯罪构成要件中,首要的核心要素便是行为主体必须属于国家公务人员;
其次,在主观心态方面,则须以故意作为判定标准;
再次,该行为所侵害的法益乃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职位之廉洁性;
最后,从客观事实层面来看,其行为主要体现为行为人借助职务上所赋予的权力,向他人索取或非法获取财务,并以此为工具,为行贿者谋求某种实质性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二、如何界定是不是婚前财产
1、所谓婚前财产,即是旨在描述一方于婚前已经获取或明确将要获取之财产,其中涵盖了诸如动产与不动产等物质资产形式。
2、关于婚前财产的具体界定时间,我们将其设定为双方完成结婚登记的当日。
在此之前,双方各自所拥有的财产均归属于各自所有;
然而自此之后,任何一方仅独自获得或由双方共同获得的财产,除非法律另作特殊规定或双方特意作出特别约定,否则都应当被视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婚前财产的识别方法,我们主要考虑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时间是否在结婚成立之前。
假如财产的权利确实是在婚前取得,但是婚后才真正拥有并控制该财产,那么它的属性则仍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举个例子来说,若夫妻中的任意一方在婚前接收到的遗产,即使在婚后进行分配,这部分财产虽然实际上是婚后才获得的,但是根据其所有权的取得并非在此期间的原则,因此仍应被确认为该方的婚前财产。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中的任意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续存而自动地转变为夫妻共有财产。
此外,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过程中自然损毁、消耗或丧失,当离婚之时有一方提出要用夫妻共同财产对其进行赔偿的请求,在此情况下法律并无给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如何界定是否受贿罪”,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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