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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的房子只有预售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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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03 · 1914人看过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和第五百零二条,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即告成立并具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需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因此,合同双方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合同有效并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租赁的房子只有预售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租赁的房子只有预售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即第四百九十条以及第五百零二条的明文规定,当双方在合同书上进行了签署或加盖公章确认时,该合同即宣告正式成立,并具备了相应的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依据这些法律条文所确立的合同制度中,只要是符合依法设立的条件的,都将从合同成立的那一瞬间起产生法律效力,并且一直延续至结束为止。

然而,如果遭遇诸如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必须办理相应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获准生效的情况时,则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租赁的房屋被房东强制锁门怎么办

租赁的房屋被房东强制锁门,承租人可以与房东协商解决,继续租住;如果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决定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租赁的房子只有预售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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