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开发商违约后要怎么办
若开发商因故违反了与购买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相关条款,那么,违约责任便应当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方式予以明确承担和赔偿。
关于如何计算违约赔偿金额,当事人双方可以在签署合同时自由约定具体的数额,抑或是通过其他更加明确的方式来表述损失赔偿额的计算办法。
而对于合同条款中并未提及的情况,则需要参照以下一些通用的标准或准则来定性和定量违约赔偿金额或者损失赔偿额:
首先是逾期付款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考中国人民银行为金融机构专门定制的逾期贷款利息计算规则,按照未支付的总房款进行计算。
其次是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案例,此时需要参考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内主要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或者由具备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做出的市场租金评定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二、产权登记的面积出现纠纷怎样处理
产权登记的面积出现纠纷未超出3%时据实结算房价款;
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买方选择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足、卖方独立承担或者卖方进行返还及双倍返还。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
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
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发商违约后要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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