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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抵押登记后是否扣留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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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2 · 2722人看过
导读: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民法典中抵押登记后是否扣留房产证,抵押人将房产重复抵押违法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民法典中抵押登记后是否扣留房产证

一、民法典抵押登记后是否扣留房产证

民法典对抵押登记后是否扣留房产证没有规定,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抵押房屋不扣留房产证,但会在房产证上作他项权登记。《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二、抵押人将房产重复抵押违法

通常上,将房产拿去抵押之后,在没有经过债权人同意,也就是所谓的房屋抵押权人同意,那么抵押人也就不能将房子拿去埋。

但是,这里是限制出卖房子,不是限制在抵押。

把一个房屋拿去重复抵押的不属于违法行为,只要房屋价值不低于要抵的款项即可。

在已经做了抵押之后又抵押时,如房屋价值不如所抵押的款项高,则超过部分视为没有抵押。

要是房屋价值不如所抵押的款项时,债权人就需要注意受偿的顺序了。

除了在被抵押了一回的房产上能够在做抵押,按照法律上明确的规定,房产抵押人在办理抵押之后,还享有以下几个权利:

1、房屋抵押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有权取得抵押房屋的各种收益;

2、房屋抵押人对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但若想转让抵押房屋,须事先征得房屋抵押权人同意;

3、可以对抵押房屋多次出抵,但须保证数个房屋抵押权担保的债权总额不大于抵押房屋的价值;

4、可以将抵押房屋出租

房屋重复抵押之后,还是需要带上抵押担保合同去办登记手续,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需要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房屋的,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5、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决议》和办理抵押登记的《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和证明;

6、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评估报告》或《抵押物折价协议书》;

7、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民法典对抵押登记后是否扣留房产证没有规定,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

所以抵押房屋不会收房产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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