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前后,某地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外籍当事人阮某某提起刑事公诉。公诉机关指控阮某某伙同他人,利用商务签证虚构入境事由、结伙偷越国(边)境,依法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并当庭提出量刑建议,建议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按照常规刑事裁判与涉外执法惯例,当事人服刑完毕后将被依法驱逐出境。而阮某某早已与中国籍配偶在国内合法登记结婚,全部家庭成员均长期在境内生活、定居,一旦被驱逐出境,原本稳定的涉外婚姻家庭关系将彻底破裂,给当事人及家属造成不可逆的生活与精神影响,案件处理结果事关整个家庭的存续稳定。
本案属于涉外刑事案件,审理规则严谨、裁判尺度严苛,存在两大核心辩护难点。其一,在偷越国(边)境罪的法定量刑区间内,自首、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等多项从轻情节的叠加采信标准模糊,实务中同类案件从轻幅度不一,能否足额争取从宽处理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其二,驱逐出境作为法定附加刑,暂无直接法条明确规定“保留在华居留”的适用情形,想要阻却驱逐出境的适用,无法单纯依据条文机械抗辩,必须结合当事人在华婚姻家庭人身属性、社会稳定价值等核心事实,构建完整辩护说理体系,突破常规裁判惯性。
张倩律师接受委托承办本案后,迅速开展精细化阅卷与事实梳理工作,逐页核对全部卷宗材料,细致核查当事人历次入境记录、全程询问笔录、涉案流程事实细节,固定完整案件事实与证据体系。经全面核查确认,阮某某到案后始终供述稳定、主动坦白全部案情,完全符合自首法定构成要件,全程自愿、真实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且无任何前科劣迹,属于典型初犯、偶犯,具备多重法定、酌定从轻处罚基础。
庭审过程中,张倩律师逐项陈列对应证据,清晰论证当事人各项从轻量刑情节,同时依法提交当事人与配偶的合法结婚登记证明,完整阐述当事人在境内拥有固定婚姻关系、长期稳定共同生活的客观事实。其重点提出,本案无特殊惩戒必要,若对当事人适用驱逐出境,将直接破坏合法涉外婚姻家庭关系,违背司法善意与社会稳定原则,恳请法院结合案件情节及当事人在华紧密人身关联,审慎适用附加刑。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张倩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决阮某某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在采纳公诉机关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5000元量刑建议的基础上,**明确作出刑满释放后不予驱逐出境的裁判结论**,成功为当事人保留在华居留资格,保住了完整的家庭生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张倩律师(执业证号:15325202111335947)深耕本地法律服务领域,办案覆盖面广、实务经验扎实,始终秉持专业尽责的执业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刑事辩护领域,年均承办刑事案件不少于15件,熟练处理走私、故意伤害、侵财类等各类刑事案由,精通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流程辩护要点,能够结合案件所处诉讼节点,精准制定适配的辩护策略,最大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同时,其在多个民事及行政法律服务领域具备成熟办案能力。家事婚姻领域,专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议、涉外婚姻权益保障等复杂家事纠纷,依托本地涉外交往集中的区位特点,兼顾法律规则与家庭实际情况定制最优解决方案;债权债务领域,擅长梳理复杂交易凭证、固定关键证据,精准打通民间借贷、商事合同欠款的维权路径;交通事故领域,熟稔事故责任划分、赔偿项目核算、保险理赔抗辩规则,全力为当事人争取足额合法赔偿;行政诉讼领域,精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全流程程序,可专业代理各类民行争议,助力当事人顺利落地合法权益。无论案件大小、事务繁简,张倩律师始终坚守严谨、细致、负责的执业准则,深耕红河州本地法律服务场景,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赢得众多当事人信赖。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