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坚娟律师为广东铮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同时担任潮州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潮州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主任、潮州市律师协会妇联主席、潮州市律师协会党建工作委员会主任,是潮州电台《民生在线》“律师面对面”、潮州市电视台《每周说法》节目做客嘉宾,同时入选潮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2017年正式执业至今,佘坚娟律师累计承办案件超400件,其中深耕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知识产权领域相关案件超200件,刑事业务占比约70%,在侵权纠纷、婚姻家庭领域也积累了丰富实务经验,办案风格以“事实研判先行、法律论证精准、诉讼策略灵活”见长,始终秉持“以事实为基,以法律为尺,以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归依;不承诺结果,但穷尽过程”的执业理念,尽全力在每个案件环节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以下为两起亲办典型刑事辩护案件详情:
当事人苏某在2018年3月至2019年1月期间,注册大量电商平台账号,在多家线上店铺下单购买各类日用商品,收到货物后利用平台退货退款规则,填写虚假快递单号虚构已退货事实,骗取商家直接退回货款。本案涉及十几家不同商家,作案共129单,公诉机关指控涉案总金额2.5万余元,以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苏某的刑事责任。当事人家属委托佘坚娟律师介入辩护,核心诉求为结合案件客观证据瑕疵与当事人从宽情节,争取最轻量刑。
本案核心争议集中在三个层面:一是公诉机关指控的涉案金额直接采用电商平台的商品销售标价,但涉案实物已全部灭失,鉴定机构无法对实物真伪、实际价值开展价格认定,销售标价与商品实际市场价值存在客观差异,该情形应当在量刑中予以考量;二是在案流水、交易记录等证据无法完全排除部分涉案交易属于平台刷单行为的可能性,该存疑情节不能直接作出对被告人不利的推定;三是当事人具备坦白、无前科劣迹、当庭认罪悔罪、庭前主动预缴罚金等多项法定、酌定从宽情节,依法应当在量刑中得到充分体现。
佘坚娟律师接受委托后,逐页完整审阅全部卷宗材料,逐一梳理核对129笔交易流水、订单截图、被害人陈述、价格认定相关全部材料,搭建完整的罪轻辩护体系:首先针对涉案金额的证据瑕疵,明确提出销售标价不能直接等同于商品实际价值,在无实物鉴定结论的前提下,请求法庭对金额部分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裁量;其次针对证据存疑的刷单可能性,结合证据规则提出该情节应当在量刑中予以兼顾;最后整合当事人初犯、坦白、认罪悔罪、预缴罚金等全量从宽情节,逐项对应《刑法》及诈骗罪相关量刑指导规则,向法庭清晰呈现当事人的主观恶性程度与悔罪表现。
法院经开庭审理,全部采纳佘坚娟律师提出的各项辩护意见:最终判决苏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罚金已当庭预缴),羁押期限依法折抵刑期;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电脑主机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充分实现了当事人的罪轻处理诉求。
涉案平台由案外实际控制人设立运营,采用“一元云购”叠加“回购秒款”模式,以商品销售为外衣变相开展网络赌博活动,2018年6月至2019年1月期间平台全部充值投注总金额达14.7亿元,真实参赌注册账户超13万个。本案当事人林某某仅受他人发展,参与平台后端“回购秒款”业务,为中奖用户办理中奖商品折价变现,从中赚取小额差价,全程未参与平台出资、网站开发搭建,也不参与公司整体利润分红。案发后公诉机关以开设赌场罪对包括林某某在内的22名被告人提起公诉,认定全案所有被告人均属于“情节严重”的量刑档次,建议依法判处。当事人委托佘坚娟律师介入,核心诉求为在巨额赌资的背景下,剥离自身行为责任边界,争取认定从犯获得减轻处罚,同时甄别被冻结账户中的个人合法财产。
本案核心法律争议有四点:一是涉案平台的经营模式已符合射幸赌博特征,当事人从事的回购秒款行为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犯;二是全案赌资高达14.7亿元,已远超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在此前提下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能否被认定为从犯,从而突破“情节严重”的量刑区间实现降档处理;三是当事人仅参与后端辅助环节,是否需要对平台全部14亿余元赌资承担全部刑事责任;四是当事人被冻结的银行卡内,存在与涉案业务无关的个人合法资金,应当依法予以区分处置。
佘坚娟律师介入后,逐一核对司法鉴定报告、平台后台1.9万余条兑换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同案人员供述等海量电子证据与卷宗材料,精准划定当事人的行为边界:首先明确指出当事人并非平台的发起人、出资人、决策者,仅从事回购变现的后端辅助工作,在整个犯罪链条中处于完全的次要、辅助地位,依法应当认定为从犯;其次结合当事人仅赚取小额环节收益、未参与平台总利润分红、主观恶性较小的客观事实,搭配归案后如实供述全案事实的坦白情节,主张对其依法减轻处罚;最后专门针对被冻结财产提出甄别意见,要求法院严格区分涉案赃款与当事人的个人合法资金,保障当事人的正当财产权益。
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佘坚娟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认定涉案平台构成变相网络赌博,全案构成开设赌场罪且赌资达到情节严重标准,但区分各被告人地位作用,认定林某某为共同犯罪从犯,结合其坦白情节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最终判决林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羁押期限依法折抵刑期,在法定的“情节严重”量刑档次之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大幅从轻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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