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租赁 > 出租人锁门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出租人锁门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2904人看过
导读:出租人随意进行锁门没有提前告知承租人就解除合同的话,如果承租人没有违反合同的规定以及相关租赁法律那么承租人可以按照租赁合同中的违约事项要求出租人进行相关的赔偿。如果双方对于赔偿内容协商不下可以提起法律诉讼。

出租人锁门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一、出租人锁门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如果是因为出租人的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出租人是要赔偿承租人的损失的。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按违约金收取,当事人约定定金的按定金收取,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承租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处理此类纠纷的原则是,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

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

但是,房屋租赁合同解约时,如果没有约定的违约金,如何确定单方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这很难准确认定。

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承租人的损失如何认定?承租人要另寻房子租住,花费的时间很难计算,除必要的搬家费等,不管找到还是没找到,都很难准确地认定实际损失数额。

对出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的赔偿的标准就是按照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如果合同中未进行规定,看是否能够通过协商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如果不行双方可以协商进行赔偿,赔偿金不得超过损失的30%,如果双方对于赔偿金额无法协商一致,可以提起法律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

网站地图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延伸阅读:

更多#房屋租赁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房屋租赁最新文章

遇到房屋租赁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