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XX县,有一位年轻人徐X,他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徐X的父亲徐X逸与母亲曾以163000元取得松X股份制车队相应股权,父母离婚时约定该股权归徐X所有。原本这股权就该稳稳地属于徐X,一家人的生活也能按部就班地继续。
然而,变故发生了。徐X逸突发重病,这让整个家庭陷入了困境。松X股份制车队负责人张XX称,在这种紧急情况下,徐X宇为救治亲属协商转让案涉股权事宜,他出于治病救人的考虑予以配合。但徐X却不这么认为,他觉得自己的股权被擅自处分了,多次索要退款未果后,便将松X股份制车队、第三人徐X宇诉至XX县人民法院,主张被告张XX与第三人徐X宇连带退还其父亲的入股资金及资金占用利息,合计195600元,并由张XX承担本案诉讼费。
徐X陷入了焦虑和无助之中,他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极大的侵犯,但却不知该如何是好。而张XX和徐X宇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他们深知这场官司的结果将对他们产生重大影响。就在双方都陷入困境时,徐X宇通过朋友介绍,了解到了贵州尹泽律师事务所的李光伟律师。李光伟律师从2014年执业至今,执业年限丰富,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尤其专精于合同类纠纷和公司类纠纷案件。徐X宇觉得李光伟律师经验丰富,一定能帮他们解决问题,于是决定委托他代理此案。
李光伟律师接手案件后,充分发挥了他作为第六届省律协民事专委委员和遵义仲裁委仲裁员的专业优势。他快速梳理案件核心争议,从诉讼主体资格、侵权行为构成、遗产清算后果三个关键维度构建抗辩体系。为了全面搜集证据,他协助当事人搜集案涉股权处分经徐XX同意的相关证据、遗产清算的书面声明、社区居委会的见证材料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在庭审过程中,李光伟律师结合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主体资格、证据举证责任的规定,以及监护制度中关于临时监护人职责的相关法律原则,清晰阐述当事人行为的合法性与正当性。他指出,案涉离婚协议仅对徐X父母具有约束力,徐X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也未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现有证据无法认定其直接取得案涉股权所有权,原告主体资格不适格;徐X宇等人在徐X逸重病、徐X未成年的紧急情况下,经徐XX同意处分股权,用于支付医疗及善后费用,系履行临时监护人的善良管理义务,未侵犯徐X合法权益;徐X成年后与徐X宇等人完成遗产清算并签署声明书,应视为对案涉股权处分行为的追认。
最终,XX县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驳回徐X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徐X负担。李光伟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抗辩思路和庭审代理,成功说服法院采纳我方意见,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名誉及财产权益,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这场官司的胜利,彰显了李光伟律师在民事侵权纠纷案件中的专业代理价值。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