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有一位叫李X的劳动者,在建筑行业讨生活。XXXX年X月XX日,他入职了安徽某劳务有限公司,在某某某局有限公司总承包的某科研办公楼项目工地从事木工工作。起初,工作虽辛苦,但也算安稳。前几个月,他按时上下班,工资也能正常发放,生活就这么平淡而有序地过着。
然而,意外总是突如其来。XXXX年X月X日,李X在工作中不慎摔倒受伤。经认定,此次受伤为工伤十级。本以为有工伤保险作为保障,后续的治疗和赔偿能顺利解决。但没想到,被告一安徽某劳务有限公司未在法定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导致李X只能自行申报工伤,而且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需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李X的工资标准、停工留薪期、拖欠工资等问题也成了争议焦点。李X陷入了困境,他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未来的生活仿佛被蒙上了一层阴影。
在焦急和无助中,李X四处打听,希望能找到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经过多方了解,他得知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陈步青律师在劳动工伤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陈步青律师从2022年执业至今,虽然执业年限不算长,但已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尤其擅长处理疑难工伤案件。李X了解到这些信息后,决定委托陈步青律师为自己维权。
接受委托后,陈步青律师深知这是一起复杂的工伤待遇纠纷案件。本案的关键在于证明李X的工资标准,争取合理的停工留薪期,厘清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责任划分,以及追索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工伤导致的损失。作为一名专业且负责的律师,陈步青律师有着严谨的办案习惯。他指导当事人全面梳理了银行交易明细、人员考勤信息、劳动合同、医疗费票据等材料。银行交易明细显示,被告二在XXXX年XX月至XXXX年X月期间向李X支付45730元;考勤信息显示李X自XXXX年X月XX日开始实际出勤,共出勤120天。这两份证据相互印证,成为确定李X工作时长和工资水平的关键依据。
在庭审中,陈步青律师针对被告一的各项抗辩进行了有力回应。关于工资标准问题,被告一主张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薪200元计算。陈步青律师指出,银行交易明细和考勤信息显示,李X在6.39个月工作期间共获得45730元报酬,折算月工资为7156.49元,远高于合同约定,应以此作为工资标准。关于停工留薪期问题,根据李X伤情(四根以上肋骨骨折)和住院情况,陈步青律师主张4个月的停工留薪期,最终法院酌定为3个月。关于医疗费问题,陈步青律师提交了完整的医疗费票据,经核算医保范围内费用为7540.22元,获法院全额支持。关于责任划分问题,陈步青律师明确区分了总包单位(被告二)和分包单位(被告一)的责任——被告二作为投保单位,负责协助申领工伤保险待遇;被告一作为用人单位,负责支付应由单位承担的赔偿项目。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基本采纳了陈步青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原告李X与被告安徽某劳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7日解除劳动关系(停工留薪期满次日);被告安徽某劳务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李X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00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1469.47元(7156.49元/月×3个月)、医疗费7540.22元、护理费5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50元,合计44759.69元;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申领手续;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包括拖欠工资、交通费等)。李X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而这一切都离不开陈步青律师的专业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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