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珠海,有一家从事投资业务的某某合伙企业。平日里,该企业主要围绕各类债权投资开展业务,在行业内也算小有名气。一次机缘巧合,企业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获得了一笔债权。原来,被告冯XX通过APP与某某消费金融公司签订了两份借款合同,共计借款9000元,由某某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但冯XX逾期未还款,担保公司代偿后,债权经多次转让到了原告某某合伙企业手中。起初,企业觉得这笔债权的取得顺理成章,按照流程操作,坐等收回欠款即可。
然而,事情并未如企业预想的那般顺利。当原告要求冯XX偿还欠款本金5000.06元及利息时,争议出现了。被告对原告债权的合法性提出质疑,认为债权转让可能存在瑕疵,同时对利息的计算标准也不认可。这让原告陷入了困境,一方面担心债权无法得到法律认可,另一方面若利息计算不被支持,企业将遭受经济损失。企业负责人心急如焚,四处寻求解决办法。
在朋友的推荐下,企业了解到了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的郑捷峰律师。郑捷峰律师自2022年执业至今,年均参与及直接承办各类诉讼、仲裁与非诉讼案件不低于50件,总案件量超200件,在债权债务领域经验丰富。企业负责人与郑律师沟通后,郑律师凭借其专业的分析和清晰的思路,让企业看到了希望。郑律师指出,要解决此次纠纷,关键在于证明债权转让的合法性以及利息计算的合理性。企业负责人被郑律师的专业所打动,当场决定委托他处理此案。
作为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破执委副主任,郑律师深知此类案件中证据的重要性。他迅速展开工作,收集了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代偿证明、债权转让协议等一系列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为了确保债权转让已履行通知义务,他还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核实。在利息计算方面,郑律师仔细研究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准确计算出符合要求的利息标准。
在庭审过程中,由于被告未到庭应诉,郑律师凭借充分的证据和专业的法律阐述,让法院采信了原告的证据。最终,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成功追回了欠款本金5000.06元及相应利息。这场追偿权纠纷以原告的胜诉告终,企业负责人对郑捷峰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赞不绝口。郑律师也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他“为者常成,笃行致远”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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