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佛山南海区,一起大型娱乐场所组织卖淫刑事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委托人是该娱乐场所的管理人员之一,检察机关以组织卖淫罪对其提起公诉,指控他参与管理陪侍人员、协助组织卖淫活动。面对这样的指控,委托人陷入了困境,他迫切需要一位专业的律师为他辩护。
李晖律师来自湖南人和(东莞)律师事务所,自2002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419200711710382。他深耕刑事领域多年,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数百件,在强奸案、故意伤害案等各类刑事案件中有着丰富的经验。此次,李晖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了工作。
在侦查阶段的黄金救援期内,李晖律师多次会见当事人。首次会见时,他不仅详细了解了案情,还向当事人讲解了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告知其诉讼权利,防止当事人做出对己不利的供述。同时,他还传递了家人的问候,稳定了当事人的情绪,建立了信任关系。
为了精准辩护,李晖律师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他仔细研究被告人的具体工作职责,结合其在场所中的管理权限、获利情况、是否参与核心决策等事实,明确被告人与场所股东、核心管理人员的区别。他还制作了“证据比对表”,将当事人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将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从中寻找突破口。
针对检察机关可能认定的“情节严重”指控,李晖律师通过梳理被告人参与时间、涉及卖淫人员数量、获利金额等证据,论证被告人的行为未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排除了从重处罚的可能。他还结合大型共同犯罪案件的特点,突出被告人的个体从轻、减轻情节,在众多被告人中凸显其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的特质。
在庭审过程中,李晖律师通过封闭式提问,让当事人在法庭上说出符合其辩解逻辑的话,为后续的质证和辩论打下了事实基础。他还敢于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削弱了控方的证据体系。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李晖律师关于被告人系从犯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在组织卖淫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结合其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对被告人减轻处罚,作出了低于同案主犯及核心管理人员的轻刑判决。
委托人对李晖律师的专业服务非常满意,他表示:“李律师专业负责,深入分析案件,为我争取到了有利的量刑结果,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李晖律师以其精湛的专业技能和敬业的服务态度,成功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一名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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