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有这样一起离婚案件。原告周女士与被告张先生自由恋爱后,于2017年登记结婚,并在次年生育女儿。然而,女儿出生后,因工作和生活琐事,两人长期分居,缺乏沟通,夫妻感情逐渐破裂。周女士认为这段婚姻已无挽回可能,遂委托湖北致志律师事务所的周峰律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周峰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2024年执业以来,已承办案件500+,其中刑事案件占比约70%,同时在婚姻、债务、合同等领域也有丰富经验,现任律所执行主任律师。他秉持“以程序正义为首要抓手,以法律条文为唯一武器”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认真负责。
接受委托后,周峰律师第一时间全面了解了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分居状况及子女抚养情况。他分析得出,这是一起典型的因长期分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离婚案件,双方对离婚本身并无争议,关键在于婚生女的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承担问题。
周峰律师指导周女士整理了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双方长期分居的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据,并向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立案后,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庭审中,被告张先生明确表示同意离婚,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周峰律师代表周女士提出调解方案:周女士要求直接抚养婚生女,并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用,不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同时确认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这个方案既考虑了被告的意愿,又满足了周女士的实际需求,保障了周女士对女儿的抚养权,还避免了因抚养费问题产生后续纠纷。
经过周峰律师与双方的充分沟通和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整个办案过程仅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高效解决了双方的婚姻纠纷,避免了旷日持久的诉讼对双方及子女造成的二次伤害。
最终,湖北省XX县人民法院经调解,确认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予以确认。协议内容包括:原告周女士与被告张先生自愿离婚,婚姻关系依法解除;婚生女由周女士直接抚养并承担全部抚养费用;不直接抚养的一方(被告)享有探望权,另一方负有协助义务;双方因本次离婚纠纷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周女士负担。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周女士对周峰律师的服务十分满意,她表示周峰律师专业能力强,沟通及时,能准确把握她的核心诉求,高效促成调解方案,让她顺利获得女儿抚养权,还避免了后续追索抚养费的麻烦。周峰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责任心,在婚姻家事领域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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