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建筑工人任某某在工作中不幸受伤,由此引发了一起工伤待遇与劳动关系终止的复合型劳动争议案件。任某某原在某建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工作,受伤后,他与公司就工伤待遇、经济补偿、工资差额等问题多次协商,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任某某委托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陈步青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希望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陈步青律师是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拥有大学本科学历,自2022年执业以来,专注于民商事业务领域的法律事务,尤其擅长处理劳动工伤纠纷。他具备较强的综合业务能力和疑难复杂案件的综合处理能力,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帮助江浙沪皖地区广大劳动者成功获得工伤赔偿。
接受委托后,陈步青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全面梳理了任某某的工资发放记录、医疗票据、工伤认定材料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经过细致分析,最终确立了包括工伤待遇、经济补偿及工资差额在内的四项仲裁请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申请人对部分赔偿项目提出异议,认为部分请求缺乏依据或超出法定标准。陈步青律师围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逐项论证了各项请求的合法性与计算依据。
2026年3月3日,陈步青律师根据证据补充情况,依法增加了关于工资差额的仲裁请求。这一举措体现了他在办案过程中对案件事实的持续跟进与及时调整,展现了他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的办案能力。
到了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阶段,陈步青律师一方面坚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底线,另一方面也考虑到仲裁与后续执行的时间成本,积极促成调解。他与被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进行了多轮沟通,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被申请人同意分期支付各项待遇共计85,000元,并就逾期支付设置了明确的违约金条款,若未足额支付则可按90,000元申请执行,极大地保障了申请人的实际利益。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劳动关系已于2025年12月解除;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各项伤残补助金、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等共计85,000元,分两期支付;若任一期逾期未足额支付,申请人可按90,000元(扣除已付部分)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放弃其余仲裁请求,双方工伤保险关系及基于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全部结清。
本案通过仲裁调解方式结案,既避免了漫长的诉讼程序,也为劳动者争取到了切实可执行的赔偿方案。陈步青律师精准梳理工伤赔偿与劳动关系解除的法律要点,及时追加工资差额请求,并通过设置逾期支付违约金条款,为当事人争取到85,000元实际可执行的赔偿,极大降低了执行风险,实现了劳动者权益最大化,他的专业服务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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