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说说第一起案件。a公司把一处办公房租给b公司,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了租金、押金和支付方式等条款。然而,b公司后来更名为c公司,a公司也变成了d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c公司多次拖缴、欠缴租金,截至2021年7月31日,欠缴租金达589200元。d公司多次发函督促,c公司却依旧拖延不交。
袁苏律师接受d公司委托后,确定本案争议焦点为诉讼主体问题及租金计算金额。由于a公司与b公司均已主体变更,应由后续承继主体即c公司和d公司进行诉讼活动,于是袁苏律师将c公司作为被告提起诉讼。在租金主张上,除了本金,还增加主张违约金。最终,法院支持了d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方支付租金5892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3071.2元。
再看看另一起合同纠纷案件。2021年初,王XX购置了某小区400个车位的合法使用权。同年2月,小区业主委员会与C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C公司享有向车位使用权人收取车位管理费的权利。2025年,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C公司办理退场手续后,以王XX拖欠车位管理费为由提起诉讼,主张王XX支付2021年至2025年期间拖欠的车位管理费,合计25万元。
袁苏律师接手这起案件后,通过细致梳理案件材料、与委托人充分沟通核实细节,精准确定本案核心争议焦点——C公司主张的车位管理费是否因自身存在违约行为而应当相应扣减。为有力抗辩原告诉请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袁苏律师制定了“抗辩+反诉”双重办案策略。一方面针对C公司的本诉诉请进行针对性抗辩,另一方面全面搜集C公司物业服务期间的违约证据,包括车位被侵占的现场记录、沟通凭证、车位锁损坏鉴定及相关佐证等,依法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C公司就其违约行为赔偿王XX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万元。庭审中,袁苏律师条理清晰地举证质证,着重强调C公司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期间,未严格履行车位管理核心义务,导致王XX合法享有使用权的400个车位长期被其他业主违规占用,王XX多次反馈未果后自行购置车位锁加强管控,却遭到C公司工作人员故意破坏,其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理应承担相应责任。最终,双方当事人进行友好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王XX无需按C公司诉请支付25万元车位管理费,仅需支付16万元即可了结本案纠纷。
从这两起案件可以看出,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遇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一旦发生纠纷,要尽快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袁苏律师自2019年踏入律师行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6件,在民事合同类案件方面经验丰富,成功办理相关案件五十余件。正是由于多年的积累,让他在这两起合同纠纷案件中,能够精准把握争议焦点,制定有效的办案策略。深厚的实务积淀和对法律的精准运用,使他在处理复杂的合同问题时格外从容。本案中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恰恰是他专业能力的体现。这就是这两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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