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青海省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在买卖合同中遭遇困境。该公司长期为西宁一家专科医院提供药品批发服务,然而对方却未按约定支付货款。原告公司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委托了青海延辉(湟源)律师事务所的马明艳律师代理此案。
马明艳律师自2022年开始执业,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法学自考结业,2019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在民商事领域,尤其是合同纠纷案件方面经验丰富,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她现任青海延辉(湟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西宁市律师协会生态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等多个职务。
接手案件后,马明艳律师迅速展开工作。她仔细查阅了原告提供的《中标药品购销合同》、商品出库单及发票、往来账项询证函等证据,梳理案件脉络。为了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她多次与原告沟通,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同时,她还对被告的企业信息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被告专科医院已被多家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且被加入黑名单、限制高消费。
在庭审准备阶段,马明艳律师精心撰写了起诉状,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包括要求被告支付货款192331.54元、逾期利息3741.51元,以及要求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等。她还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准备了详细的代理意见。
庭审过程中,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马明艳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向法庭充分阐述了原告的主张和证据。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有力地论证了被告的违约行为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中标药品购销合同》有效,被告应履行付款义务。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西宁某专科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货款192331.54元及利息3741.51元,共计196073.05元;被告西宁某专科医院还需以未付货款为基数,按相关利率计付自2025年10月21日起至货款实际付清之日的逾期利息;被告青海某公司、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原告对马明艳律师的专业服务和出色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马明艳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成功为原告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她将继续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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