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阿珍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她在当地一家公司工作多年后,发现公司在2007年3月至2014年11月期间未给自己缴纳社保。阿珍作为普通劳动者,深知社保对自己未来生活的重要性,于是前往社保中心投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保。然而,公司却以“超过2年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甚至称阿珍当年写了自愿放弃社保的证明。阿珍陷入了困境,不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一起典型的劳动社保纠纷案件,许多劳动者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往往会因为不了解法律规定和缺乏证据而维权失败。
彭佩荣律师,内蒙古睿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自200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二十余载。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件,具备极为深厚的实务积淀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办案胜诉率常年保持在95%以上。同时,他还是阿拉善盟律师协会理事、乌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阿拉善盟维护公安民警合法权益律师服务团成员。彭律师深耕于民商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企业法律事务三大核心领域,在劳动社保纠纷方面也有着丰富的经验。
面对阿珍的困境,彭律师首先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他发现,很多人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认为社保补缴有2年时效,但实际上社保费的追缴属于行政征收,而非行政处罚,不受2年时效限制。为了给阿珍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彭律师详细查阅了相关案例,找到了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作为参考。
在证据收集方面,彭律师指导阿珍从三个方面入手。首先是劳动关系证据,他建议阿珍优先提供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合同,则收集工资条、工作证、工牌、门禁卡、考勤记录、工作服等,还提醒阿珍保留微信/钉钉工作群聊天记录。其次是未缴/少缴证据,让阿珍去当地社保部门或登录政务App,打印《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参保缴费证明》,并提供银行流水证明工资数额。最后是中断时效的证据,彭律师提醒阿珍在与老板、HR沟通时尽量用微信文字,涉及社保补缴问题时进行录音。
经过彭律师的努力,案件有了转机。一审法院支持了彭律师的观点,认为追缴社保费不适用2年时效,阿珍写的自愿放弃证明违法作废。二审法院进一步明确,社保稽核属于行政征收范畴,没有时效限制。最终,阿珍成功维权,公司为她补缴了社保。
阿珍对彭律师的服务非常满意,她表示:“彭律师专业又负责,他详细给我讲解法律规定,指导我收集证据,让我在维权过程中心里有底。要不是彭律师,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彭佩荣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执业态度,为劳动者解决了社保补缴难题,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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