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锦州,委托人李女士与丈夫于20XX年登记结婚,期间短暂离婚后又于20XX年复婚,原本婚姻关系稳定。然而,其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与被告赵女士保持不正当情人关系,还在李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通过微信、银行转账方式,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赵女士,严重侵害了李女士的财产权益。李女士发现后悲愤交加,委托辽宁邦之律师事务所的李楠律师提起诉讼。
李楠律师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专业,这所211院校赋予了他系统扎实的法学专业功底。他作为辽宁邦之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2107202411828520,执业期间已独立代理上百起各类诉讼案件,在婚姻家事等民商事领域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
接手案件后,最初统计20XX-20XX年转账金额便达17万余元,完整梳理后李女士诉请返还总额519502元。但在庭审中,赵女士极力否认赠与事实,提出多项抗辩理由。她主张双方是账目往来,称自己曾向李女士丈夫转账28万余元应予以抵扣;辩称5万元转账是替其偿还借款,并非赠与;还提出其丈夫使用她的信用卡套现未还,试图减免返还金额,甚至指出原告证据存在重复计算,意图降低应返还款项。
面对对方复杂的抗辩与混乱的资金流水,李楠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严谨的态度。他逐一梳理20XX年至20XX年双方全部转账记录,精准区分赠与与往来款项。为了固定李女士丈夫与赵女士存在不正当关系的核心证据,他多次前往相关机构收集资料。同时,他严格核对每一笔转账金额,针对对方提出的重复计算、代为还款、信用卡套现等无证据支撑的主张,进行了有力驳斥。他向法庭清晰阐明: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一方擅自赠与第三者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第三者应全额返还所得财产。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李楠律师方的核心观点,认定李女士丈夫的赠与行为因违反公序良俗与夫妻共同财产规定无效,驳回了赵女士部分抗辩理由。判决赵女士返还李女士124782.42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赵女士承担。
李女士对李楠律师的专业服务十分满意,她表示:“李楠律师在整个案件过程中认真负责,对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精准地为我维护了合法权益。”李楠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成功为无过错方追回财产,有力打击了婚外情侵权行为,成为锦州地区当事人值得信赖的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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