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当事人杨X陷入了困境。一审认定杨X、林X、赵X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致重伤一级,杨X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这一判决如同沉重的枷锁,让杨X及其家人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与绝望之中。
就在他们感到无助之时,贾超颖律师走进了他们的生活。贾超颖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执业经验,是四川丰宜(屏山)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还曾荣获2018年度宜宾市优秀青年律师称号。他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累计承办案件数千件,其中成功办理的刑事相关案件就达千余件,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及侵犯财产犯罪等领域尤为专精。
接手案件后,贾超颖律师立刻展开了细致的工作。他深知证据收集对于案件的重要性,于是第一时间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实地勘查,寻找可能被忽略的细节。他还走访了多位证人,获取了大量与案件相关的证言。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被害人醉酒后多次挑衅、辱骂、持碗打砸被告人,这一关键信息成为了案件的突破口。
在庭审策略方面,贾超颖律师提出了精准的上诉意见。他指出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错误,被害人对本案发生及伤害后果具有明显过错;杨X没有伤害的主观故意,多次劝阻林X并克制自己行为,所起作用较小;一审量刑过重,请求改判较轻刑罚。在法庭上,贾超颖律师凭借着丰富的庭审实战经验,逻辑清晰地阐述自己的观点,有力地反驳了对方的指控。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本案系林X主动介入引发口角并先行出手导致矛盾升级,被害人陈X对纠纷持续负有责任,但杨X在冲突过程中多次对林X进行劝阻,并及时克制自己的行为,其在本案中的作用、主观恶性较林海次之。结合杨X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表现等,一审法院对杨X的量刑不当,予以调整。
最终,二审法院改判,撤销一审对杨X的量刑部分,将杨X的刑期从有期徒刑八年减为六年十个月。贾超颖律师通过精准的上诉策略,成功为杨X争取到二审减刑一年二个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贾超颖律师始终秉持着“律师的价值源于精湛的法律服务,律师的职责体现于尽职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一执业理念,将当事人的案件当作自己的案件全力以赴,为当事人拼尽全力,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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