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有些隐忍令人心疼。上世纪90年代结婚的李女士,为了孩子,在夫妻感情破裂后选择了长达18年的隐忍。然而,丈夫在此期间出轨并与他人育有子女,孩子成年后,李女士终于决定起诉离婚。但婚内购买的一套无证房,成了她离婚路上的巨大障碍,因为无证房产法院无法判决分割所有权,她面临着离婚后无房可住的局面。
这时,侯浩亮律师介入了此案。侯律师是实战型诉讼律师,拥有集团公司法务、律师两段完整法律职业经历,擅长婚姻、合同、劳动、侵权、刑事辩护等领域。他做事严谨细致,善于在复杂案件中寻找突破口。
面对这一困局,侯律师首先锁定男方过错,通过收集王X与他人的同居证据等,依据《民法典》为后续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奠定基础。同时,针对无证房无法分割所有权的问题,侯律师果断调整策略,依据《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规定,向法院提出让李女士居住并设立居住权的请求。他认为李女士为家庭付出24年,离婚后无其他住房,而男方存在明显过错,应保障弱势一方的基本生存权益。并且,侯律师向法庭提供了夫妻长期分居、男方出轨、房屋为婚内购买以及李女士无其他住所等完整的证据链。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侯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房屋由李女士居住并设立居住权,王X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准予双方离婚。这个案件不仅体现了《民法典》居住权制度的实践意义,也让人们看到“无证房≠无法维权”。
侯律师始终坚持以结果为导向,以专业赢得信任,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务实、可落地的法律解决方案。他的专业素养和负责态度,为李女士这样的当事人在困境中撑起了一片法律的天空。在婚姻走到尽头时,像侯浩亮律师这样的专业律师,就是当事人最后的铠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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