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供了,发票开了,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拖欠货款——这场买卖纠纷该怎么赢?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水泥买卖欠款案中,杨杭川律师凭借专业与智慧,打了一场漂亮的胜仗。
原告A与被告某建筑公司签订水泥购销合同后,被告仅支付少量货款,就拖欠了百余万元尾款。被告指定人员签字对账确认欠款金额后,却以各种理由拒付。杨杭川律师2017年开始执业,一直深耕于民商领域,擅长合同纠纷等案件。面对此案,他第一时间抓住“指定结算人身份效力”这一关键突破口,直接否定了被告“人员离职、无权对账”的抗辩逻辑。
杨杭川律师办案风格严谨细致,他系统整理了购销合同、交货单、对账单等全套证据,形成完整闭环。在合同约定违约金偏高的情况下,他通过法理与情理结合的说理,既确保委托人本金100%支持,又争取到法院认可的合理违约金。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全部剩余货款百余万元,并支付依法调整后的违约金十余万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近两万元也全部由被告承担。
除了这起水泥买卖欠款案,杨杭川律师还处理过很多棘手的案件。在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柴油买卖纠纷中,原告A向被告某矿业公司供应柴油,某建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某矿业公司拖欠近百万元货款拒不支付。杨杭川律师采用“诉讼施压+调解速裁”组合策略,放弃冗长诉讼,大幅缩短回款周期。他精准适用担保的法律规定,确保担保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调解协议中明确多重保障条款,实现了零风险、高效率、全保障的债权清收。
还有盐边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汽车维修纠纷,原告A为多台货车提供维修服务,产生二十余万元修理费未支付。被告B认可欠款金额,但主张抹零部分费用,被告某运输公司拒不到庭应诉。杨杭川律师精准梳理“挂靠经营、职务行为、法人人格混同、留置权、结算效力”五大核心法律关系,在被告某运输公司缺席庭审的情况下,完整举证确保法院全额采信。最终判决被告某运输公司全额支付修理费,被告B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也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杨杭川律师秉持“专业立身、诚信致远、卓越办案、尽责担当”的执业理念,始终以客户需求为核心,以案件结果为导向。他用专业与责任守护公平正义,为个人及企业提供坚实可靠的法律保障,在一个又一个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法律素养和职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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