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杭川律师代理的一起水泥买卖欠款纠纷案件顺利办结,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该案系合同纠纷领域常见纠纷,涉及指定结算人身份效力等核心法律问题,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原告A与被告某建筑公司签订水泥购销合同,被告书面指定专人负责水泥采购、对账及结算事宜。原告依约足额供应水泥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被告仅支付少量货款后,拖欠百余万元尾款拒不支付。
本案中,双方就货款支付事项存在争议,原告主张被告应按照指定人员签字对账确认的欠款金额支付剩余货款及违约金,被告辩称对账人离职、未正式结算、涉嫌串通虚构货款等理由拒付,争议焦点集中在指定结算人身份效力以及货款是否结算清楚方面。
接受委托后,杨杭川律师结合自身6年执业经验,对案件证据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核查了购销合同、交货单、对账单、增值税发票、税务抵扣记录、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针对争议焦点制定了详细的代理方案。他第一时间抓住“指定结算人身份效力”这一关键突破口,直接否定被告“人员离职、无权对账”的抗辩逻辑。在庭审中围绕指定结算人身份、证据链完整性等要点展开辩护,清晰阐述法律依据。
最终,杨杭川律师的代理意见被法院采纳,法院生效判决明确认定:对账人员系被告合同指定的项目结算负责人,签字对账具备合法法律效力,被告全部抗辩均无事实与证据支撑;原告已完整履行供货、开票、交付等全部合同义务,被告逾期付款已构成违约。被告向原告支付全部剩余货款百余万元,并支付法院依法调整后的违约金十余万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近两万元全部由被告承担。当事人的合法债权得到充分保障。该案的办结,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扰,也为同类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参考。
从该案可以看出,在合同纠纷中,明确合同条款、保留完整的交易证据对后续维权起到了关键作用。杨杭川律师在办案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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