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非非律师代理的一起阶段性保证免责纠纷案件顺利办结,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该案系金融担保领域常见纠纷,涉及阶段性保证的合同约定与法定免责条件等核心法律问题,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本案中,双方就开发商是否应承担房贷连带还款责任存在争议。原告某银行主张被告A、B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并要求被告C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被告C则认为案涉房产已完成首次登记,原告的抵押权自预告登记之日起设立,其阶段性保证责任应依法解除,不应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争议焦点集中在阶段性保证的免责条件、抵押权预告登记效力以及开发商责任认定方面。
接受委托后,谢非非律师结合自身多年在河北承德的办案经验,对案件证据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核查了合同约定、抵押权预告登记等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针对争议焦点,他制定了详细的代理方案,在庭审中围绕阶段性保证的免责条件、抵押权预告登记与正式登记的效力衔接等要点展开辩护,清晰阐述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采纳了谢非非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A、B偿还原告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原告对案涉抵押房产的折价、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驳回原告对被告C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C无需承担任何连带还款责任。这一结果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扰,也为同类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参考。
从该案可以看出,在金融担保类纠纷中,精准把握法律关系、厘清合同约定与法定免责条件是首要步骤。谢非非律师在办案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成功为开发商免除了房贷连带还款责任,避免了企业承担巨额代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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