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上海市XX新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主管艾X,在2019-2020年期间,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参与相关软件的开发维护工作,公司收取开发维护费用60余万元。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坐在被告席的艾X显得十分焦虑。
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艾X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以及如何量刑。艾X身处单位犯罪中,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受何种处罚存在诸多考量因素。邵如阳律师2017年开始执业,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和管理学学士学位,擅长刑事辩护等领域。
接案后,邵如阳律师做了大量工作。在侦查阶段,他及时协助艾X固定如实供述的事实,为法院认定“到案后如实供述”情节奠定基础。他深入研究案件细节,成功论证艾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按照公司实际控制人安排开展工作,应认定为从犯。同时,他说服并协助艾X及其家属主动退缴个人全部违法所得28000元。此外,邵律师系统整理艾X的认罪态度、从犯地位、初犯偶犯、退赃情况等量刑情节,向法庭充分阐述从轻处罚的理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技术支持,艾X作为主管人员,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艾X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且积极退缴个人违法所得,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不过,法院综合考虑艾X的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性,未采纳缓刑建议。最终,法院判决艾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之后,在另一起合同纠纷案中,邵如阳律师同样秉持细致认真的态度。他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梳理双方往来的文件和沟通记录,就为了能在庭审中精准抗辩,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