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XX看到自家自建房屋墙体上那一道道触目惊心的裂缝时,心中满是绝望。这些裂缝就像一道道伤疤,不仅损害了房屋的结构,更让他对未来充满了担忧。
方XX是浙江省某县的居民,其自建房屋在相邻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期间,陆续出现多处墙体裂缝、结构损伤等异常情况。他多次向施工单位及开发商反映,可问题始终未得到妥善解决。后经专业机构浙江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明确认定,施工机械作业及车辆行驶所引发的地表振动,与案涉房屋18处裂缝损伤结果具有相关性。然而,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并未充分采纳该鉴定意见,认定施工振动与房屋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成立,驳回了方XX的赔偿请求。
就在方XX感到无助和绝望的时候,他找到了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的尹绪梅律师。尹绪梅律师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拥有法律硕士学位,从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深耕于民商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余件,尤为专精于合同纠纷案件,同时在股东纠纷、离婚、继承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她曾任某新三板科技公司首席法务,现任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商事部首席合伙人。
尹绪梅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第一时间调取并系统分析《鉴定意见书》,重点锁定其中关于“振动与裂缝损伤具有相关性”的明确表述,将其作为二审突破口。曾经担任过上市公司首席法务的经历让她深知证据的重要性,她在上诉状及代理意见中明确指出,一审法院未依法采信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导致事实认定错误,依法应予纠正。
同时,尹绪梅律师引用《民事诉讼法》第177条,主张本案符合“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的情形,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改判。在庭审中,她结合施工时间、振动强度、裂缝出现时间、位置分布等客观数据,构建完整证据链条,强化因果关系论证。
最终,浙江省衢州市中XX经审理后认为,浙江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已明确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机械、车辆行驶引发的地表振动与案涉房屋18处裂缝损伤结果具有相关性,一审与此相悖的认定不当,本案需进一步查明相关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裁定撤销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2025)浙0825民初1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重审。
尹绪梅律师始终秉持着“专业立身、商业+行业思维、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她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成功为方XX争取到重新审理的机会,退回全部上诉费,扭转了案件的被动局面,让方XX看到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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