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浙江省宁波市XX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正在开庭审理。被告曹X未到庭、未答辩,而原告沈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杨福律师,正有条不紊地向法庭提交证据。
这起案件中,争议焦点在于原告各项损失的认定及赔偿金额。2025年X月XX日7时45分许,被告曹X驾驶电动自行车与原告沈X发生碰撞,交警认定被告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进行了治疗并做了司法鉴定。
杨福律师2019年开始执业,法学本科学历,一直深耕于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擅长处理交通事故等纠纷。接案后,杨福律师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他精心组织并提交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门诊病历、CT检查报告单、医疗费发票、司法鉴定意见书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同时,他准确计算各项损失费用,包括医疗费1673.52元、营养费1350元、护理费5029.83元、交通费400元、误工费20119.32元及鉴定费700元。对于从事外卖行业的原告,他参照2024年宁波市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协助原告正确主张误工费。
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杨福律师的主张,判决被告曹X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沈X赔偿款29272.67元。
在另一起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中,杨福律师同样展现出专业能力。他仔细梳理大量的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在庭审中清晰阐述观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调解结果,快速解决了纠纷。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