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月的一天,法庭内气氛紧张。在一场离婚诉讼中,女方李X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由自己抚养孩子,男方张X则当庭主张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各执一词、互不让步。原来,张X与李X婚后生育一子,后因性格不合分居,张X伙同亲戚抢走孩子并藏匿近一年半,李X多次协商探视事宜无果,精神濒临崩溃。走投无路的李X委托了戴丽萍律师。
戴丽萍律师2018年开始执业,毕业于南阳师范学院经济法学专业,主要处理工伤赔偿、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领域的案件。她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将案件情况向XX妇联汇报,推动妇联作为权益保障方介入案件,形成了律师,妇联的联动维权模式。
在法庭调解阶段,戴丽萍紧扣《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判定核心原则,明确指出张X抢夺、藏匿孩子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且不符合抚养权判定的法定要求。同时,她联合法官、妇联工作人员、心理咨询师,从法律、情感、子女成长等多个角度与双方及家属展开充分沟通调解。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孩子由张X、李X轮流抚养,抚养期间双方互相协助对方行使探望权。案件以调解结案,妥善解决了子女抚养问题,有效化解了双方家庭的尖锐矛盾,当事人及亲属均对结果表示满意。
处理完这起案件后,戴丽萍在遇到类似婚姻家庭纠纷时,都会更加注重联动多方力量进行调解。在之后的一起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中,她同样联动社区工作人员,从多个角度为双方做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和平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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