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个人简介 杨子圆律师,法学本科毕业,曾任职某院,现任某检察院人民听证员、保山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保山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2020年考取高级劳动关系管理师证,现执业于云南正旭律师事务所。杨子圆律师擅长刑事案件辩护、婚姻家庭等。 擅长领域:刑事案件辩护、婚姻家庭纠纷、非诉业务等。 刑事案件辩护: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故意伤人、非法经营、合同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偷越国(边)境等案件。办理偷越国(边境)案件,在案件处于审判阶段时,帮助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办理合同诈骗案件时,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被释放;办理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案件,当事人被判处缓刑;办理重大责任事故罪,当事人被判处缓刑等 婚姻家庭纠纷:离婚诉讼、变更抚养权、分家析产、遗产继承、共有物分割等案件。办理遗产继承案件,通过整理录音文件、实地拍照取证等方式充分收集证据,帮助当事人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利;办离婚案件中,为无过错方挽回损失,并获得补偿。 非诉业务:为企业提供招聘、入职、试用期、工作时间加班、培训服务期、离职、企业辞退等多项管理,帮助企业防范用工风险,保障企业和劳动者权利。 自执业以来,杨子圆律师以过硬的专业知识、严谨高效的工作态度、亲近随和的待人风格得到广大客户的信任和喜爱。本律师熟知刑事案件办案程序,对案件定罪量刑具有敏锐判断能力;精通劳动法律法规,为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和用工风险。通过多年法律服务,积累较为丰富的办案经验,懂得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最大限度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客户合法权益。 职业理念:高效 睿智 专业 沉稳 执业承诺:受人之拖 忠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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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认定有三种情形。一是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其他自然人使用;二是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三是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这三种情形明确了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判定标准。

员工挪用公款量刑需考虑归个人使用目的、时间等因素。若用于非法或营利活动,构成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有三种情形会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挪用6万属数额较大,无严重情节通常在五年以下量刑,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按挪用资金罪处理,最终量刑依具体案情而定。

会计若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15万涉嫌挪用公款罪,用于非法或营利活动等会被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会计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单位资金自用或借贷他人涉嫌挪用资金罪,符合相应情形法定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量刑参考挪用用途、是否退还等情节。

收受礼品礼金5万元是否算受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而收受该5万元礼品礼金,则构成受贿;若只是正常人情往来等非基于职务便利和利益交换的收受,则不算受贿。

行贿90万一般符合行贿罪“情节严重”情形。法律规定,行贿数额在百万以上不满五百万属“情节严重”;行贿五十万以上不满百万,有向三人以上行贿等特定情形,也作此认定。犯行贿罪且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行贿人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等还可减轻或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