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某地检察机关的办公室里,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帮信类案件正处于审查阶段。检察官们仔细审阅着材料,而坐在一旁的被不起诉人A及其辩护人赵婧律师神情专注。此时,案件走向充满未知。
被不起诉人A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他在明知他人取现资金系信息网络犯罪所得的情况下,受他人安排驾车搭载相关人员跨省多地银行取现,负责盯梢,非法获利几百元,涉案资金共计几万余元,涉及多名被害人被网络诈骗款项。
赵婧律师2020年开始执业,毕业于湖北大学,法学学士,在新疆先觉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党支部副书记、专职律师,擅长处理刑事案件等多种类型案件。
赵婧律师介入案件后,开展了细致的工作。她围绕从犯地位、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犯罪情节轻微等核心要点,制定了完整的辩护策略。她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专业的法律意见,申请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她全程指导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确保当事人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签署。
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认定,被不起诉人A的行为虽触犯刑法、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依法认定为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案发后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具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综合全案情节,其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最终,检察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被不起诉人A作出不起诉决定,A彻底免除刑事追诉,无案底留存。
此后,在另一起类似的帮信类案件中,赵婧律师同样迅速抓住案件关键,第一时间梳理出嫌疑人可能存在的从轻情节,为后续的辩护工作争取主动,以专业能力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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