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河南省XX县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场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正在审理。原告高某请求解除与被告丁某所签的土地转让协议合同,要求被告返还土地并恢复原状。此时,坐在被告席的李伟玲律师沉着冷静,准备为被告进行有力辩护。
这起案件中,争议焦点在于案涉《土地转让协议》是否应解除,被告是否需返还土地。此前,2023年原告曾起诉请求确认案涉协议无效,被法院判决驳回,该判决已生效。李伟玲律师2011年开始执业,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律本科,在土地纠纷等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接案后,李伟玲律师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她系统梳理了前案生效判决的核心认定内容,在答辩中重点论证:一是案涉《土地转让协议》已经生效判决确认为有效且履行完毕;二是原告的起诉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三是原告的解除权行使已超过法定除斥期间。在法庭上,李伟玲律师逻辑清晰、论据充分地阐述观点,应对原告及其律师的质疑。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土地转让协议》的效力已经生效判决确认,且双方已按协议履行完毕,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最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高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高某负担。
处理完这起案件后,李伟玲律师在日常工作中更加注重对类似案件生效判决的整理和研究。在后续一起土地补偿款共有纠纷案件中,她凭借之前积累的经验,迅速梳理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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