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屡见不鲜,每年因合同违约引发的法律纠纷数以万计。合同本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凭证,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侵害。今天要讲述的这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就充分体现了合同违约的复杂性以及专业律师的重要性。
原告傅X自2006年起便长期为某洁具公司提供汽车运输服务,双方每年都会签订运输合同。2021年初,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运输合同》,明确约定了运输路线及价格,合同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然而,2021年4月,被告因集团全球业务战略调整,决定关停产线并启动解散清算。2021年6月30日,被告单方通知原告,所有合作协议于2021年7月30日正式终止。原告实际履行至该日,合同解除前账目已结清。但原告认为被告提前终止合同构成违约,遂诉请赔偿可得利益损失101,410元,计算方式是按合同终止前12个月平均月收入减去成本,计算剩余5个月。
被告则辩称,合同无保底运输量,属于框架协议;公司清算享有法定解除权;原告损失不确定且未积极减损。面对被告如此强硬的抗辩,原告傅X陷入了困境,此时,他找到了浙江崇鑫律师事务所的毕罗春律师。
毕罗春律师拥有宁波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的教育背景,自2011年起正式执业,截至当前,累计承办各类案件超过700件,涵盖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他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与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执业之前,还曾长期担任大型民营企业法务,深度参与企业合同管理等实务工作。
在接手案件后,毕罗春律师展现出了专业律师的严谨与细致。他首先对合同性质进行了深入分析和举证。他指出,双方长期稳定合作,合同内容明确具体,并非被告所说的框架协议,被告单方终止合同的行为构成违约。这一观点最终被法院采纳。
在可得利益损失计算方面,双方认可按“前12个月平均月收入减成本”的方式计算。毕罗春律师通过收集并提交运输次数、收入总额及成本明细(如轮渡费、油费等)等证据,使法院酌情确认每次成本1,866元,月收益20,624元,并综合违约情节认定赔偿期限3个月。
同时,毕罗春律师还成功突破了被告“清算即免责”的抗辩。他通过专业的法律论证,表明被告系自行清算而非破产清算,其内部战略调整不构成法定解除事由,违约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
经过毕罗春律师的努力,浙江省岱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损失61,872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64元,原告负担491元,被告负担673元。
从这起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双方都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毕罗春律师认为,在面对合同纠纷时,当事人要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毕罗春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在这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中,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有效维护了合同守约方的期待利益。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专业律师的价值和责任,也为广大当事人在面对合同纠纷时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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